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书评
昨天从长沙飞回北京,飞机上开始重读《月亮与六便士》。距离第一次读这本书,也有若干年了。
现在看来,本书在第四章开始,也无不可。前面三章,让“我”过多地介入了,而且不但是作为观察者的“我”,连身为作者的“我”——毛姆都投射进来了。这就不是什么好事了,毛姆还是太自恋了。
继续读下去,令我不快的地方更多了,“我”对善良笨拙的荷兰画家斯特罗伊夫的嘲讽无情刻薄,毫无怜悯。这除了展现了一种沙龙文人般的薄幸之外,也使得最后布兰奇的悲剧黯然无光——或者说,根本算不上悲剧了。毛姆被目为世事洞明,人情练达,但如此刻薄也只是犬儒的一种而已。即使不和托尔斯泰笔下的奥布隆斯基、列文比较,和他的英国同胞狄更斯比较起来,你也能看到毛姆离一流作家之间的差距。尽管米考伯一家,也是笨拙滑稽,但是狄更斯不会对他们无情嘲讽——如果把这种温厚部分归因于米考伯一家的原型就是狄更斯家人(待考)的话,狄更斯对孤儿匹普的姐夫的态度可以作为补充证据。他在第四十八章开头说“我原本打算到这儿就结束我这本书的内容”,于我看来,他还不如在四十八章开始这个故事,减少“我”的介入。
总的而言,毛姆非常聪明,但是格局不够大,所以始终做不到一流,但是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依然是值得一读的书。无容置疑,它是一本有趣的书,即使我在上面对本书作了同样刻薄(请原谅我没有毛姆的才能,所以我虽然刻薄但不俏皮)的评论,也不减它的魅力,只是希望读者们能超脱本书的樊笼,走向更高的境界。